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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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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習應用成果上傳

教學與研習應用成果上傳

首頁 / 設備借用、通報及軟體派送

於本辦公室借用數位學習設備之單位或人員,
須於借用日起 1 個月內上傳【教學或研習運用成果--照片 4 張及簡要說明】至指定資料夾中 (此資料夾附有檔案格式電子檔供參考)

點此前往指定雲端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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