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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為改善各校班級教室無線網路以因應全班學生進行數位學習需求,經公開招標委由翃昇有限公司執行『111 年度嘉義縣國中小數位學習無線基地台設備增補及優化採購』(含新購及既有無線基地台遷移)案,並依契約執行中;茲訂於 11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 時至 11 時辦理本次申請說明會,請各校派員參加。
會議網址:https://meet.google.com/mpm-qsrt-inb
與會人員簽到表:http://gg.gg/2023110
會議錄影檔網址:https://reurl.cc/91mzjY
說明:
一.本案所稱『無線 AP』專指納入縣網中心智慧網管系統控管之企業型無線基地台(Access Point)設備,不含市售家用無線路由器(無線寬頻分享器, WiFi Router)等;其中包含縣府於 109 年以前瞻計畫校園網路建設經費統一採購(中華電信得標)及補助各校自行採購之既有無線 AP(參見各校既有無線 AP 統計表)設備,及本案新購用於增補不足數量之設備。
二.本案 111 學年度無線 AP 優化增補以各校『班級教室』為範圍,不含專科教室丶辦公室及校園其他教學與行政場所;並依學校規模及班級人數多寡按無線頻段承載能力分為二組規劃:
A 組:班級數在六班以上丶或班級學生人數達 15 人之國中丶國小(不含完全中學丶國民中小學及各校之分校);
B 組:班級數在六班或六班以下丶且班級學生人數未達 15 人之國小;
永慶高中丶竹崎高中丶阿里山國中小丶大埔國中小及其他各國中小之分校暫不列入本案,後續視需要另行規劃。
*各校班級數丶班級學生人數依教育部核定本縣 111 年度數位學習計畫補助數為準
三.A 組(班級人數 15 人以上)學校之無線 AP 配置規劃,以提高同時上線之 WiFi 用戶承載力為優化目標,原則如下:
- A 組各校每班裝設一台無線 AP 丶且安裝於各班級教室內,另每校保留二台(暫訂)供專科教室丶辦公室及校園其他場所運用。
- A 組各校無線 AP 配置未達上述標準者,得申請本案由契約廠商執行以下改善作業:
(1)遷移:將原裝設於班級教室外(如各棟校舍走廊)之既有無線 AP 遷移至班級教室內
(2)增補:既有無線 AP 數量不足班級教室分配時,得增補至每班一台應有數量 - 各校增補及遷移至班級教室之無線 AP 應連接教室內資訊插座(參見範例)並接入主幹網路交換器納管。
四.B 組(班級人數未達 15 人)學校之無線 AP 配置規劃,以提高班級教室之 WiFi 訊號涵蓋力為優化目標,原則如下:
- B 組各校每二班配置一台丶每校另加一台(暫訂)無線 AP 供全校共同使用,並能提供各班級教室良好之連線品質。
- B 組各校無線 AP 配置未達上述標準者,得申請本案由契約廠商增補之。
- B 組各校既有之無線 AP 以依其原安裝狀況不作移動為原則;新增補之無線 AP 暫不固定安裝,後續再視依各班級教室無線網路訊號狀況評估改善。
五.請各校依貴校所屬組別,參酌以下說明於 1 月 20 日前至 https://fidssl.cyc.edu.tw 以學校公務帳號(格式如 xxps 丶 xxes 或 xxjh)登入後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一)A 組各校請填寫『國中小班級教室無線網路優化需求申請表(A 表)』(參考格式),並上傳『班級教室無線 AP 增補遷移需求表(Excel 格式,載明預計安裝 AP 之棟別丶樓層丶教室編號丶班級名稱丶資訊插座編號等),由專案辦公室審查核定交由廠商施作; A 組各校並請填寫本案聯絡窗口以接洽設備供裝事宜。
(二)B 組各校請填寫『國中小班級教室無線網路優化需求申請表(B 表)』(參考格式),依說明檢測各班級教室無線網路訊號品質並填入表單後,由專案人員評估需求並視本案設備交付進度撥交所需設備。
各校填報上述申請表單相關問題(含帳號丶密碼之查詢)可連繫本專案
官方 LINE 帳號:@068rieob,
link to https://lin.ee/N14WE27
或洽本縣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
六.A 組各校申請表單之審核以採線上視訊作業方式並分批辦理為原則,其時程另行公佈於本站並以 Email 通知。 B 組各校分配數量由專案人員逕行核定,並另擇期統一召開線上說明會議。
七.各校於本案班級教室無線 AP 優化丶遷移及增補作業後未能滿足需求者(含專科教室丶辦公室及其他教學與行政使用需求),將參酌各校申請資料及執行情形由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會同縣網中心爭取教育部 112 年度後續經費補助以持續改善,仍請各校配合推動。
八.班級教室無線 AP 之安裝:
(一)本案增補或遷移至各校班級教室之無線 AP ,除機動配置(不固定安裝丶由各校於需要自行裝設於充電車或其他適當位置)者外,其採固定安裝者以依據本縣國中小校園智慧網路規劃建置原則規範安裝至各班級教室之資訊插座丶並以 POE(乙太網路供電)方式由該棟/樓層機櫃端供電為原則;其基本架構如下圖:

(二)B 組(班級人數未達 15 人)學校新增補之無線 AP 由使用學校依需要調度丶彈性運用(如隨充電車配置),本案暫不作固定安裝,並列入後續計畫再作評估。
(資料整理中,請留意本頁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