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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學習示範學校-專案計畫實施說明
壹、實施目標
一、師生常態化使用學習載具、數位學習平臺及 AI 學習系統進行個人化與差異化學習,並可配合隨時入校觀課。
二、以學校全年級實施為原則(或全校實施,例如全校為 6 班(含)以下)。深化「四學模式」應用於各領域,教師應用數位學習平臺之 AI 學習夥伴擴展至學生多元領域之學習,提升學生自主學習策略與問題解決能力。
三、擴散教師數位教學社群運作,增加觀議課與經驗共享,促進教學協作。
四、善用教育大數據進行教學成效評估,提供師生個人化學習路徑與回饋。
貳、計畫期程
115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