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目前經管一批設備如下,可供借用,歡迎本縣輔導團、學校及教師提出申請借用。
(設備:視訊攝影機、藍芽喇叭音響、無線麥克風、手寫板、實物投影機、平板手機腳架、三合一脈衝滑鼠筆、自動對焦網路攝影機)
一、本期(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借用期程,自借用日起至112/01/31計列。
二、借用流程:
1. 申請:填列本google表單(可直接點選左側超連結),依教學或研習需求提出申請。
2. 審查:申請後一周內完成審查,並通知申請單位或個人審查結果。
3. 借用:依審查結果借用單位或個人至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填列借用表並領取設備。
三、借用單位依以下優先順位、需求評估條件等加以審查:
1. 本縣輔導團領域/議題輔導小組或地方輔導群等單位
2. 本縣110-111年數位學習計畫班級教師
3. 本縣111-112年數位學習計畫第二次5G徵件計畫班級教師
4. 其餘本縣具教學需求學校或教師
四、借用單位或人員,須於借用日起1個月內上傳【教學或研習運用成果--照片4張及簡要說明】至指定資料夾(內有檔案格式電子檔供參)
五、本期借用期間如遇疫情變化,倘有線上教學需求,請配合統一收回作業,以利調度。